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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贵州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普及部 作者: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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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科协普〔2025〕8号


各市(州)科协、高校及企(事)业科协、科研院所、省科协所属科技社团、各有关单位:

2026年贵州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现将“2026年贵州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实施工作。

附:2026年贵州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5年8月7日   


2026年贵州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扎实推进《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丰富基层科普供给,推进新时代贵州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持续提升,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党对科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助力特色科技强省建设为目标,充分汇聚优质科普资源赋能基层,提升基层科普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科普需求,打通科普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建成普惠共享的现代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厚植科学素质基础。

二、方式及内容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坚持“重示范、强基础、补短板”的工作方针,以项目方式实施,由“科普惠农强村工程”、“科普社区益民工程”、“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科普示范创新工程”四类项目构成。

(一)科普惠农强村工程

以村(寨)、科技小院、农村科普基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为申报对象,实施一批面向“三农”、有较强区域辐射示范作用的农村科普项目,壮大农业科普人才队伍, 引导其在生产一线开展科技实践和应用服务,倡导农民科普互助,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推动科普公平普惠,提高农民科学素质。

(二)科普社区益民工程

以社区、科协所属科技社团、科普场馆和各类科普组织为申报对象,以服务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提升为目的,推动社区科普驿站、微科普馆等阵地建设及智慧生活普及,促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实施科普专项行动,开展特色科普资源传播,以社区“一老一小”为重点,提供常态化、日常性科普服务,实现科普有效覆盖。

(三)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以学校、企(事)业科协、科研院所和基层科协等为申报对象,以服务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和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为导向,支持基层科普设施优化升级,组建科普传播专家团队,培育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推动科普信息化建设和科普品牌打造,实现科普分类服务和精准推送。结合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壮大科普队伍,强化科普宣传,提升科普能力,推动优质科普资源有效下沉和落地应用。

(四)科普示范创新工程

面向各级各单位以及全社会,积极广泛开展科普示范引领,实现科普理念和形式的不断创新,推动科普与科技创新“两翼”齐飞。通过科普内容、科普产品、科普手段和科普服务形式创新,提升科普服务社会公众能力,拓宽基层科普服务渠道,为科技创新奠定社会基础,以高质量科普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三、申报资格

(一)贵州省内从事科普工作的相关法人单位。

(二)拥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基础条件和保障项目顺利组织实施的工作团队。

(三)近三年内,在运营(或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一是两年内被各级科协通报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二是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各级科协有关项目的;三是2023年以来本级财政滞留、挪用或挤占专项资金未拨付的。

四、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

各市(州)科协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集中申报。省直属基层单位由其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申报;省级科研院所和省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高校(企事业)科协直接向省科协申报。原则上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多单位实施可联合申报。

(二)项目审核(推荐)

各市(州)科协对辖区报送项目进行综合审查,对申报资格和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向省科协推荐;省直属基层单位由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推荐;省级科研院所和省科协所属科技社团、高校(企事业)科协由省科协科普部审核。

(三)项目评审

省科协组织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材料评审和财务评价(简称“财评”),提出建议资助项目。

(四)项目立项

省科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审建议资助项目进行审定,经省科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列入拟资助名单,签订项目任务书,印发项目资助文件。

(五)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单位应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应条件,按照项目申报、资助文件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推进实施。项目所在市、县级科协和推荐单位应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及资金使用指导,省科协结合实际开展中期督促检查。原则上所有项目应该在2026年度内完成。

(六)项目验收

省科协统筹组织项目验收和评估总结工作,对项目结项或结题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为不合格(含未完成)的项目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省科协将追回项目资金,该单位两年内不得申报省科协科普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需书面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科协(或推荐单位)逐级核实后,报省科协批准,延期时间为三个月,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周密部署。坚持普惠共享和以优为先的原则,系统谋划,全面部署,以实现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为目的,组织好项目申报和落地实施。注重对乡村振兴帮扶点、民族区域、移民搬迁小区等科学素质薄弱地区的科普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推动科普资源公平普惠。

(二)强化监管,注重过程。重视项目实施的监管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把监管工作贯穿于项目申报推荐、评审公示、检查评估、验收总结全过程,通过定期检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实效,注重示范。抓好典型培育,凝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基层科普工作树立榜样和标杆。聚焦服务对象,努力创新科普理念和服务模式,提升基层科普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升。

请于8月27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市州科协填报)及其他申报辅助材料,如命名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工作特色(或总结)等附后,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省科协科普部,电子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发电子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联 系 人:王  俊 邹滨蔚

联系电话:0851-85826983

电子信箱:kpb2018@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68号407室

附    件:1.项目申报说明.docx

          2.项目申报书.docx

          3. 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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