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科协综〔2025〕8号
各市(州)科协,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事业单位科协、园区(企业)科协、科研院所科协: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与重点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黔科协综〔2024〕24号)要求,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党组审议及公示等环节,决定对“2025年贵州数字化发展大会”等63个项目予以立项资助,资助金额共计214万元(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启动实施项目
资助项目公布后,各单位要与省科协签订《项目任务书》(附件2),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7时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或直接投递的方式报送至省科协,未签订《项目任务书》将不予拨款。项目一经批准,不得无故终止。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执行的,应向省科协科学技术创新部提出申请,无故或未经批准终止的,省科协将追回项目资金,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项目申请。
二、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产学研融合产业技术大会、科技创新赛事、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一流学术品牌活动、科协品牌学术活动、一流学会培育类项目采取一次性拨付经费;科技黔行协同创新、科技公共服务能力培育类项目采取分期拨付经费,签署项目任务书后,拨付7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30%。
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经费的使用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符合贵州省级财政有关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三、按期完成项目和做好总结提炼
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关于申报2025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与重点学会学术项目的通知》中对完成时限及结项要求,按期完成项目,并于项目完成1个月内报送《项目完成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及成果佐证等结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或直接投递的方式报送至省科协。
省科协将对项目进行统一评审验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视为未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对项目予以终止,并对已拨付资金按照财政有关规定执行。省科协3年内不受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昌进
电 话:0851-85832295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68号贵州省科协414室
邮 箱:xhb730@163.com
附件:
1.2025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与重点学术项目资助名单.docx
3.2025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与重点学术项目完成报告.wps
4.2025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与重点学术项目经费决算表.wps
5.2025年度贵州省科协科技创新与重点学术项目验收材料(装订模版).wps
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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