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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宣文部 作者: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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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9日上午,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贵州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贵州省政协社法委主任向虹翔向媒体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和贵州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泳滨回答了记者的问题,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龚文静主持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切实保障科协组织依法开展工作,贵州省于2022年启动了科学技术协会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形成了新的《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并于2022年10月14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组织机构、服务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条,旨在保障全省科协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发挥科协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省政协社法委主任向虹翔

向虹翔介绍,贵州省现行科协条例——《贵州省保障科学技术协会活动条例》于1996年颁布实施,已经实施26年,在推动全省科协工作、促进科技繁荣发展、服务科技工作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制定时间较长,已存在明显与新时期相关法律政策不衔接的地方。

向虹翔介绍,《条例》具有三大特色亮点:一是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延伸了科协的服务手臂和链条,为各级科协履行“四服务”职责、服务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突出时代特点,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紧紧把握了时代特征,聚焦贵州发展现实之需,为科协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好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科技新篇章彰显新作为提供根本保证。三是突出贵州特色,彰显地方科技魅力。《条例》要求,要推进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天眼”等重大优势科普资源,使科协真正成为贵州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

李勇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立法工作,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为顾问的立法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高质量推进相关立法工作。《条例》以科协“四个服务”要求统领全篇,逐条细化落实“四个服务”的具体措施。起草阶段征求到36份意见书、40余条反馈意见;审议阶段收集到审议意见和各方建议60余条,法工委全部进行认真研究,能够吸纳的都予吸纳。这次重新修订《条例》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科协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全力推进贵州省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


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杨泳滨

杨泳滨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条例》出台后将为基层科协组织更好地实施深化改革,增强科协组织履职能力指明方向。在经费保障上,科普经费保障的法治化,为基层科普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科普场馆设施建设上,《条例》第二十二条支持基层建设科普场馆、科普设施,为更好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活动场所。在工作业绩上,《条例》第二十二条,还特别体现了对从事科协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确保他们享受同等待遇,也将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基层科普工作。


记者提问

接下来,省科协将推动全省科协系统大力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六大科技战略行动”“十件大事”“四个新突破”等中心工作,夯实科协“四五纲要”,以法治保障科协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刘煜 编审:刘军)

宣传文化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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