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思想建立的无产阶级政党。因此,它和马克思、恩格斯领导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以及列宁领导的俄共(布)、联共(布)一样,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
四、广州春园修改党章强化党纪,执纪监督有章可循
中共二大刚刚结束不久,一位来自莫斯科的荷兰人小心翼翼地把一件丝质衬衣交给了中共中央,他就是参加过中共一大的共产国际代表马林。这件外表极其普通的衬衣,里面却印着共产国际远东局发给中共中央的一份文件。根据这一文件,马林向中国共产党传达了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的指示,建议中共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实行党内合作。
1923年6月,广州春园绿草如茵,鲜花似锦。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王荷波等30多位代表齐聚一堂,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为了在国共合作新形势下提高党的肌体的免疫力,中共三大虽然没有成立专门的党内纪律检查机构,却采取了一些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的措施,以防止个人专断和党内组织活动,保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中共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秘书和会计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规定“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会计则“在中央督察之下,管理本党财政行政,并对于各区各地方及本党一切机关之财政行政负责”。
在中共三大上,党内政治生活也进一步严肃规范起来。
从一大到三大,虽然没有建立专门的党内纪律检查机构,但从严治党的原则始终没有放松,对违纪党员的处理也丝毫没有手软。其中对中共一大代表陈公博、周佛海违纪的处理就是典型案例。
为了严明党的纪律,在1923年11月召开的中共三届一次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中央执行委员会对一批党员违纪问题依据党章进行了严肃处理。
从中共一大建党到中共三大召开,中国共产党不仅制定了严格的纪律,探索了党内监督制度,还依据和遵循党章规定,严肃执行纪律,以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正是由于拥有先进的指导思想、严格的组织原则和铁的纪律,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在与旧中国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中,很快就显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和战斗力,逐渐成为中国革命事业的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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